为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精神,全面落实学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各项要求,3月20日上午,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在行政楼301会议室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。专题学习由副处长苏本知主持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若干措施》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〈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有关精神,解读了文件有关内容,全体教师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研讨和交流。
会议强调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要深化学校评价改革,推行“基础性指标+发展性指标+创新性指标”评价模式,对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导向、侧重点等作了方向性规定。要深化教师评价改革,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,重点评价教师的科研诚信。这些都对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为此,我们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,深刻把握《若干措施》的精神要义,明确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,增强推进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确保将改革意识切实融入日常工作各环节,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落地见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