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领导、老师:
2023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请申报人填写《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》及成果材料。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、工作报告、研究报告、验收证明、查新报告、推广应用证明等。
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,《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》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内邮。
申报截至日期:2023年11月20日下午4:00前。
附件:
1.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
2. 山东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2023年11月14日